7月12日,記者從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正對2家涉嫌未明碼標價的金店進行立案調查。
執法人員對涉案金店進行立案調查 。資料圖片
近日,海滄區新陽市場監管根據群眾投訴,對轄區一家金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部分黃金首飾系按照黃金克重計價銷售,即“價格=(每克黃金價格+每克工費)×重量”,黃金的重量及每克工費在每一件首飾的小標簽上都有記載,但未發現計算總價格的另一要素“每克黃金價格”。新陽市場監管所對該商家進行立案,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新陽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還發現轄區另一家金店在向消費者推銷金飾商品時,在明知消費者欲購買足金金飾的情況下,未向消費者明確說明其所推銷的飾品是18K金(Au750)而非足金金飾,且在銷售首飾后回收商品標簽,并未讓顧客在質保單上簽字確認,使消費者誤認為其購買的是足金金飾。根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六條第(八)項的規定,新陽市場監管所進行立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海滄區市場監管局表示,明碼標價是保護消費者知情權、履行經營者義務的體現,更是踐行誠信經營、構建放心消費環境的應有行為。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行的《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進一步規范經營活動中的價格行為。但仍有個別經營者為了眼前的利益,不按照規定要求將價格標示清楚。針對金店相關投訴舉報頻發的情況,海滄區市場監管部門經分析研判決定開展金店專項整治,著重糾治價格違法行為。(邱偉東記者張文章)